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發改委辦、教育廳辦、財政廳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聯合下發的《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2〕16號)文件精神,現就2022年婺城區醫學定向培養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22年婺城區醫學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共6名(見附件)
二、招生(招聘)對象
2022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婺城區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婺城區戶籍,并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三、招生(招聘)與錄取
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次招生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的錄取辦法,2022年定向培養生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具體招錄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忌毞蠈I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婺城區衛健局。
招生專業學制及選考科目范圍(見附件)
2.組織體檢
婺城區衛健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婺城區范圍公示3天。
3.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婺城區衛生健康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的程序進行招錄。
4.學校錄取
各招生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備案
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高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婺城區衛健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備案。
6.注意事項
在體檢和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原件,復印件交區衛健局備案。
請考生密切注意各提前批志愿填報時間、程序,保持志愿填報中所填報的電話通暢。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照《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五、就業與待遇
2022年入學的“招錄與招聘并軌”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按期畢業后,按協議規定回婺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婺城區衛健局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商后確定,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執業證書的不予聘用。定向培養生在協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中醫學、兒科學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2022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不按協議回我區定向培養單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六、其它事項
1.填報志愿等其它具體事項,考生可登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了解。
2.醫學定向培養招生相關事宜咨詢:婺城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2301319;
點擊下載>>>
1、婺城區醫學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
2、招生專業學制及選考科目范圍
金華市婺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金華市婺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2年6月8日
原標題:2022年婺城區醫學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2/6/10/art_1229469465_3985098.html
(
The first step is as good as half over. 第一步是最關鍵的一步.